中國時報【顏瑞田╱特稿】

南科管理局長林威呈昨(20)日替他的頂頭上司、科技部長楊弘敦辯護,指稱楊弘敦沒有洩露台積電營運機密,但是,提供的說明資料,卻是模糊焦點,更嚴重的是,他的說詞,違背事實,而科技部提供的澄清稿,也同樣不實,形同公然撒謊。

提供說明資料 根本模糊焦點消除廁所異味

南科管理局及科技部用以辯稱台積電3至5奈米建廠計畫早已曝光,而提出的《附件一》資料「105年7月19日媒體報導」,其內文只有台積電負責12吋廠的副總經理王建光說「後續先進製程與研發用地需求,台積電內部估算到2022年,還要需求90公頃」。

至於《附件二》,有關媒體報導台積電共同執行長暨總經理劉德音105年9月29日,所說的內容是,「積極發展5奈米,同時研發更先進的3奈米,並朝1奈米製程邁進」,報導的媒體並且在搭配文稿的「台積電先進製程布局表」內,標示5奈米預定2020年量產,而3奈米的量產時間是「202X年」。

以上可證,無論南科管理局提供的《附件一》或是《附件二》,都沒有同時出現「台積電需除浴室異味地50到80公頃,規畫在南科路竹基地投資5000億元,進行3至5奈米製程」,這麼鉅細靡遺,披露投資金額、動工及量產時程,因此,南科管理局的強辯與昨日本報的報導,兩者之間有相當程度的落差。

保守企業祕密 主管機關責任大樓浴室臭味

這個事件的重點是科技部洩漏了台積電的天機,「台積電3至5奈米新製程,可望在2020年動工、2022年量產」。身為政府首長的科技部長楊弘敦,代替民營企業的台積電宣布詳細的重大投資案,的確是已經撈過界了,如果這不是洩露商業祕密?什麼才叫做洩密?

更進一步說,政府主管機關協助企業解決投資障礙,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,也因為企業需要政府部門協助,所以,才會提出投資設廠計畫,而且,企業為了順利獲得政府協助,基本上,企業提出的投資內容,也都相當詳盡,營運商業機密在書面、或口頭的說明中,都會現形,等於政府首長或是相關官員,已搶先取得企業第一手營運機密。

在全球高度競爭的產業環境之下,政府首長在處理企業投資案件時,應已有許多經驗,有絕對義務不讓企業祕密全都露,這是主管官署和首長該做的,並且嚴守分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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